公司董监高学习新《公司法》 强化企业风险防范能力
发布时间:2024-05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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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我公司股东、监事及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了新《公司法》,主讲人为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的陈振宇律师,学习内容涵盖注册资本认缴实缴、股权转让处置的规则变化、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责任与风险,董监高的管理义务及连带赔偿责任等,旨在提高自身防范风险能力和规范化健康发展。
陈振宇律师为我司股东、监事及财务人员就注册资本认缴实缴、股权转让处置的规则变化、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责任与风险,董监高的管理义务及连带赔偿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讲解。
加深对新《公司法》的理解,提高企业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推动企业自身规范化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