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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生态环境厅、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项目融资
发布时间:2022-0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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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“4·27”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“1+1+4+3+N”目标任务体系,坚持“政策为大、项目为王、环境为本、创新为要”,按照“稳早实紧效”工作要求,日前,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、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联合出台《关于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项目融资的通知》,充分发挥三方优势,以机制、模式、产品创新为引领,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、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各项政策任务,深化全方位、多领域、深层次政银合作,推进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,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引导金融活水润泽绿色环保产业,努力成为金融业绿色发展带动者和主力军,为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作出贡献。


《通知》明确:


生态环保项目融资的重点领域以广西生态环境保护“十四五”规划、生态环保专项规划或计划等为重点,以中央、自治区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为基础,重点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、区域环境协同综合治理以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(EOD)、生态补偿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项目的储备与支持。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将充分发挥开发性、政策性的金融优势,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,加大支持力度。对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中符合开发性、政策性金融主责主业的项目开辟“评审绿色通道”,加快授信审批,在贷款利率、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最优政策支持生态环保融资项目。


《通知》要求:


各市、县(区)要加强生态环保重点任务与金融资金的供需对接,建立生态环保项目融资对接服务机制,畅通信息沟通渠道,推动融资服务对接常态化。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根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推荐的项目,积极主动对接,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阶段提前介入,提供融资融智金融服务,各市、县(区)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协助开展相关工作。


近年来,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积极发挥开发性、政策性金融在生态环保重点领域、薄弱环节和关键时期的作用,不断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,统筹支持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。2021年,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开展“百县千亿”专项金融服务,对县(区)域垃圾、污水处理项目中长期贷款承诺超20亿元,新增贷款余额超10亿元,服务范围覆盖8个市、3个县、5个区,惠及1303.4万人口;同时支持百色隆林锑尾矿综合整治、柳州和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设;大额授信一揽子支持柳州北部生态新区、百色市百东新区环保项目建设。


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发挥“当先导、补短板、逆周期”的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,聚力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,持续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,至目前累计投放贷款410亿元,重点支持全区生态环境保护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、林业开发与保护等。


下一步,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建立工作机制,共同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实施方式,以财税优惠、信贷贴息等政策为支撑,完善生态环保项目市场化投融资机制,综合运用区域统筹评审理念、PPP、特许经营等多种融资模式,创新性且符合市场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,撬动更多资本为产业和经济赋能,形成金融业绿色发展的“广西模式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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